关于组织在职教职工
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清工发〔2017〕72号
各分工会:
我校于2014年参加的《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将于2017年9月30日期满结束。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参加此保障计划。分工会如欲继续投保,请于9月11日(周一)上午8:30-11:30到校工会办理投保相关事宜。具体参加办法如下:
一、事先填写《分工会投保表》(表格见附件,下载后文件名改为所在分工会会名),将此表邮件传至shgh@tsinghua.edu.cn,并用A4纸打印一份(盖分工会章)。
二、携带保费(每人30元,保期3年)和《分工会投保表》到办公室闫旭处审名单,开交款条。
三、工会财务交费 。
相关说明:
一、《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互助费90元,保障期为三年。凡我校年龄满足16-60岁的在职工会会员(含合同制会员),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保障计划。每人限投一份。
二、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所需费用及来源:
1.清华大学工会会员本人交纳30元/3年。
2.校工会为每位自愿加入的会员负担60元/3年。
其中清华控股、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清华长庚医院按与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办法办理。
三、凡我校人员在保障计划申请活动启动时即应加入,期间不接受中途加入。
四、《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主要用于互助保障,加入之后不能办理退保。
五、《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理赔工作由校工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六、《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见附件。
校
工 会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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