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送温暖工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访问计数:3780

 

关于开展“送温暖工程”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2157 

各分工会:

    期末将至,为了让生活困难教职工度过一个美好、祥和的佳节,体现党和国家对广大教职工的关怀,学校将于学期末前开展“送温暖”活动,给困难教职工以一定数额的困难补助。此项工作由校工会、人事处、离退休处和街道办事处协同组织实施。请各单位分管群众生活的党委或行政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认真摸清困难职工情况,如实填写《“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申请表》见附件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务必把最困难职工的情况了解清楚并上报(不由本人填写、申报)。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送温暖工程”经费由人事处福利费、校工会和离退休处“涌泉基金”经费中筹集,用以补助在职和离退休困难教职工。

    2.困难补助以家庭为单位,困难双职工只能在一方单位申报。

    3.各单位根据单位人数和困难情况申报13(一般不超过2%),并标明顺序。

    4.请各单位在申报中兼顾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并与报离退休处涌泉基金等其他慰问综合考虑(我校退休到北京市的离退休 “地退人员”不用申报,由街道办另行办理)

    5.请于1130日(周二)以前将《“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申请表》、《“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电子表传到shgh@tsinghua.edu.cn,《“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申请表》纸版签字盖章后请送到校工会102,联系人:孙宜君,电话80277

    6.由校工会、人事处、离退休处和街道办事处联席会议审批,确定补助名单和相应额度。

    7.补助金将发至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校 工 会   人 事 处

离退休处  街道办事处

  202111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