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单位工会教职工之家母婴室建设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清工发〔2024〕8号
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做好女教职工的“娘家人”,我校在基层单位工会教职工之家推动母婴室建设工作,为我校哺乳期女性等给予呵护关心,为职业女性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经校工会第二十届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基层单位工会教职工之家建设母婴室的经费支持办法(试行) 》,具体规定见附件1。
基层单位工会可向校工会申请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教职工之家母婴室建设,母婴室资产帐建在校工会,各分工会须确定一位该设备的保管人,负责对接校工会的年度资产检查。该项工作校工会每年度组织申报一次。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2日,请有需求的单位按照附件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扫描一并发到校工会邮箱:nggh@tsinghua.edu.cn,由校工会统一审批。本次审批通过的分工会需在2024年12月20日之前建好母婴室,并将建设经费情况和母婴室图片上报校工会。
联系电话:82008,联系人:闫旭
附件1:《对基层单位工会教职工之家建设母婴室的经费支持办法(试行) 》
附件2:“母婴关爱室”申报表
校工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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