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华大学第三十届“全民健身杯”教职工登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访问计数:2898


关于开展清华大学第三十届“全民健身杯”教职工登山活动的通知

清工发〔202410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教职工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争取至少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在迎接113周年校庆之际,校工会将组织开展清华大学第三十届“全民健身杯”教职工登山活动。在校工会统筹地点与时间内,登山活动采取校工会集体活动与分工会集体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请各分工会做好动员组织工作,鼓励在职教职工积极参加登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地点

海淀区苏家坨鹫峰国家森林公园(见附件一)

二、活动方式

登山活动无配速要求,以健身锻炼方式开展,在规定时间段(323?430日)组织完成活动即可。

三、参加人员资格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请教职工根据自身的身体情况酌情参加,避免超过自身承受能力造成意外或损伤。

四、活动安排

1、校工会组织集体登山活动

校工会将于330日(周六)上午组织集体登山活动,每个分工会限报1-6

330日(周六)上午7:45在校工会(成志学校)门口停车场集体乘车出发前往鹫峰国家森林公园,活动时间为半天,中午前返回学校。请参加校工会集体活动的分工会体育委员326日(周二)8:00前在工会赛事信息系统(https://gh.tsinghua.edu.cn)提交报名330日活动现场将扫码检录作为活动签到,没有提交报名将无法扫码签到)。体委提交后报名的教职工可以在清华工会微信小程序中查看报名信息

2、分工会组织集体登山活动

意愿参加活动人数较多的分工会,可在323?430日之间的非工作日,自行组织本分工会的人员集体前往鹫峰国家森林公园开展活动。

分工会自行组织登山活动的,则不再占用330日校工会集体活动名额。请有计划自行开展登山活动的分工会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到校工会108领取登山活动检录卡活动安全责任书凭检录卡和安全责任书进入鹫峰森林公园开展活动。

自行组织集体登山活动的分工会请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活动合影照片和纸质名单。活动合影照片为jpg格式(不小于1M),发到邮箱tygh@tsinghua.edu.cn。纸质名单由分工会主席签字、盖章,送校工会108室,名单格式参见附件二。

六、注意事项

请参加活动的教职工注意身体健康情况,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活动场所的管理规定。

七、活动奖励

本次登山活动设立参与奖。参加校工会、分工会组织的登山活动均可获得参与奖。

八、各附属医院分工会、清华控股分工会按协商后的办法参加登山活动。

 

联系人、电话:杨蕾,84868

联系邮箱:tygh@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工会

2024315

 


附件二:分工会集体登山活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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