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06年度
校先进工会、先进工会小组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清工发〔2006〕196号
各单位工会: 为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今年年终继续开展评选工会先进活动。请各单位工会认真总结今年的工作,申报 2006年度校先进工会、先进工会小组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一、各单位工会的考核与先进工会的评选办法 1、所有单位工会都要认真开展自评,如实将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之间开展的工作填写《清华大学工会工作量化考核表》自评部分(表格下载步骤:进入“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左下角站点访问“校工会”--右下角“表格下载”)。 2、达到合格教职工之家标准并通过验收一年之后的工会可以申报校先进工会,申报的工会要填写《清华大学先进工会登记表》。 3、本次评选包括校工会考核和各单位工会互评两个环节。互评工作拟在明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申报参评的工会在互评会前,向校工会报发言提纲。最终评选结果由校工会常委会审批决定。
4、各单位工会在2007年1月22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总结交到校工会。 二、先进工会小组的评选办法 先进工会小组由各单位工会提名,征求被评选单位同级党政的意见,填写《清华大学先进工会小组登记表》,报校工会常委会审批。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应在工会的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热心为会员服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名额不超过本单位会员人数的2%。 (2)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由工会小组酝酿提名,经所在单位工会评审推荐,征求本单位党政意见后,填写《清华大学校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校工会常委会审批。 2、系级工会积极分子 (1)系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不超过会员人数的4%。 (2)系级表扬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由工会小组酝酿提名,经所在单位工会审批,填写《清华大学系级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校工会组宣部备案。 3、校工会各部(委)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校工会各部(委)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由校工会另行分配名额,各部(委)要认真研究,确定提名,征求所在单位的意见后,填写登记表,交工会组宣部,校级工会积极分子报校工会常委会审批,各部(委)评选的系级积极分子,报校工会办公会议审批。 四、要求 1、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不得超过规定名额。 2、认真填写登记表。先进工会和先进工会小组的事迹,要求有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内容,并应将有创新及有特色的事迹具体反映出来,校工会将其作为评审的主要参考。 3、表彰先进以精神鼓励为主。 4、校工会、各单位工会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事迹。 5、各单位工会于2007年1月22日前将量化考核表(自评部分)、推荐材料及各类登记表交校工会组宣部,同时将各类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zzgh@tsinghua.edu.cn。过期不再办理补报审批手续。
附件:各类登记表
联系人:郑鹏
电话:62784868
Email:zzgh@tsinghua.edu.cn
校 工 会 200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