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清华大学教职工羽毛球比赛通知及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07-03-07  访问计数:3351

2007年清华大学教职工羽毛球比赛通知及竞赛规程

清工发200727

一、 竞赛日期、地点

20073132007330每晚19点开始,比赛在清华大学综合体育馆进行。

二、 竞赛项目:混和团体

三、 参赛办法

1.  团体赛:以部门工会为单位,一个单位只能报一个队参加混和团体比赛,

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男58人,女23人,裁判员2人。

2.  报名时间:38之前将运动员、裁判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发至 

tygh@tsinghua.edu.cn

3.抽签日期:3916:00,抽签地点:校工会会议室,过时不予补报。

四、 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须是清华大学工会会员,身体健康。

五、 竞赛办法

1.    混和团体比赛采用五场制比赛,出场顺序为男双、女双、男单、混双、男双;男、女运动员各最多可以有一名兼项;

2.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分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小组赛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个阶段进行单淘汰赛;

3.    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3年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团体赛出场名单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交裁判员,迟到10分钟按弃权论;

团体赛采取五盘三胜制(每局15分,得分必须先有发球权),先胜三盘的一方为获胜队,第一阶段打满五盘;

六、 录取名次:取前八名

七、 裁判员

裁判长:张普盈

副裁判长:张国雄,李京峰

仲裁:李哲

八、 申诉:有关运动员资格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向仲裁提出。

九、 补充说明

1.由于比赛进度不一,需要调场时,请各队给予支持、合作。

2.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82732

email:tygh@tsinghua.edu.cn

附件:报名表

 

 

校工会

20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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