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新教职工加入第三期“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的通知
清工发〔2007〕46号
根据《清华大学教职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第三期)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校工会决定于4月20日(星期五)上午为今年新入校教职工集中办理加入基金的手续。
1. 本次只接纳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进入校人事库的事业编制教职工(教职工名单见附件2)。加入基金需一次性缴纳700元/人。若名单中教职工此次不加入,以后将不再办理。
2. 请名单中准备加入基金的教职工于4月4日至4月18日到本部门工会生活委员处交费(个人交款部分)、交照片(1张1寸)。校工会不直接接纳个人加入基金,只接待部门工会集体办理(即使某单位只有一两名新教职工)。
3. 请各部门工会生活委员于4月20日上午,携带以下三项到校工会办理。
①加入基金名单(需盖章签字)
②支票(单位交款部分)或现金(个人交款部分)
③照片
4. 请部门工会生活委员负责通知到名单中的每一位新教工。部门工会生活委员基金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见附件3。
5. 本次加入基金的新教职工补偿起始时间定为2007年4月1日,4月25日之后可以办理基金补偿事宜。
校工会
清华大学教职工健康平安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