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返还“职工安康保险”本息的通知
清工发〔2007〕57号
各单位工会生活委员:
2006年“职工安康保险”于4月到期,请通知参加“职工安康保险”的教职工(名单见附件一)于2007年4月19日(周四)携带以下3项材料前来办理返还本息手续。
①“职工安康保险”保险单;
②含有本人姓名和账号的“北京银行”存折第一页复印件(用A4纸);
③填写附件二并签字。
到期本息将存入本人提供的“北京银行”存折账户,请于2007年4月23日-26日期间查询款项是否到账。如未到账,请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到校工会财务室查询。
联系人:闫旭
电话:84868
校工会
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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