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返还“职工安康保险”本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13  访问计数:3042

关于办理返还“职工安康保险”本息的通知

清工发200757

各单位工会生活委员:

 

2006年“职工安康保险”于4月到期,请通知参加“职工安康保险”的教职工(名单见附件一)于2007419(周四)携带以下3项材料前来办理返还本息手续。

 

“职工安康保险”保险单;

②含有本人姓名和账号的“北京银行”存折第一页复印件(用A4纸);

填写附件二并签字。

 

到期本息将存入本人提供的“北京银行”存折账户,请于2007423日-26日期间查询款项是否到账。如未到账,请于2007427日上午到校工会财务室查询。

联系人:闫旭 

电话:84868

 

 

校工会

200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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